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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毓蒙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录入时间: 2023-07-01作者:

 瑞安市毓蒙小学2023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3171号)和《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和安阳教育学区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瑞教义〔2012〕39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金邦崇

副组长:陈思思  张余伍 

 员:李小洁 李守东   蔡其潦 杨舒涵

王若雷 杨付婷 王高湖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9月1日-20178月31日出生)

(二)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参加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本校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要在安阳教育学区所属学校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期房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学校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

辖区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各类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的,根据学生(家长)意愿,须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民办学校报名(只能选报瑞安市域内1或2所民办学校)。

网络报名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手机先安装“浙里办”APP,同时注册账号,已经注册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网络报名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一: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方法二: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击“入学服务”中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实时查询信息,同时系统将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发送监护人1手机

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分别参见对应的施教区公办学校、新居民子女公办学校及民办学校的“招生网络报名指南”。“报名指南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或其他媒体上发布

2. 信息查验阶段:

网络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查验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辖区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开展录取。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流程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网络同步报名

公民办学校网络同步报名

第一、二、三批对象同时报名

 

6月5日—7日

9:00-21:00

 

资格信息查验

第一、二、三批报名对象资格信息查验

 

6月8日—14日

8:30--17:00)

招生录取

第一、二、三批录取及政策优待对象超计划数学校超计划学生统筹安排

619—73

第四批报名录取若前三批已招满的将不启动第四批

7478

第一、二批补报录取

79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第一、第二、第三批招生

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第一、第二、第三批顺序依次进行招生。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没超过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若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第一批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方法,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二批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三批按照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学校依次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额,接符合政策优待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若“双向选择”的学校,仍有剩余学额的,再参加“双向选择”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施教区内的批次上述录取规则招录额满为止。

学校在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和接受统筹(包括超计划数学校分流对象与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的适龄儿童少年若有剩余学额,经学区审核后启动第四批招生程序。

(二)第四批分两轮招生

第四批第一轮招生对象:①片区户籍对象,安阳教育学区辖区学校和直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户籍对象;②全额期房对象,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全额期房对象,以及已经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但登记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对象。

第四批第二轮招生对象招录学校施教区范围外拥有瑞安户籍且有实际需求的对象

第四批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参加施教区外一所学校报名。已被前三个批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第四批报名;已参加第四批第一轮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第四批第二轮报名

学校在招录第四批第一轮、施教区户籍生第一次补报及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后,仍有剩余学额的,经学区审核后启动第四批第二轮招生程序。

同一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没有被录取的报名对象,按规定时间参加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补报。

六、公办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

东山街道所辖各村,北麂乡各村,香水美寓小区。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36月30日。

(三)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

)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不同户房产,有以下情况:①2016年4月10日前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且户均建筑面积60平米以上的,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口簿(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但当年只安排一户(建筑面积60平米以上的)产权人子女就读。②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因旧城(旧村)改造拆迁被收缴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该房产信息证明。

)政策优待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其入学根据军政〔2021247号、浙政联〔20132号及瑞政办〔2014164号文件执行。其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根据学生(家长)意愿,由市教育局在学校招录前予以无障碍优先录取。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3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瑞教义〔2023171附件6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优待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2023年确定为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可在人才子女学校优先安排入学。具体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瑞安市挂牌人才子女学校工作的通知》执行。

)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个别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推行“长幼随学”服务。为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全市公办学校除超计划分流学校外,在不突破上限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前提下,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对同一所学校(校区)推行“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捆绑报名入学。

符合条件并按时参加施教区学校前三批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因施教区学校超计划数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由学区和教育局分类按批次统筹到有剩余学额的公办学校就读参加“双向选择”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超招生计划数未被录取的,由学区按批次统筹到辖区内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或按规定参加第四批报名。参加施教区外公办学校第四批报名因超计划数未被录取,且按规定时间参加施教区学校补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区按批次统筹到辖区内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今年招生报名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后上报审批,按规定参加报名

(十)本《实施细则》未作规定的招生事项和招生政策,按照《瑞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23171号)文件执行。

七、招生计划

我校一年级招生4个班,16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不随意增扩班额、学额。若确需对招生计划与学额进行调整的,向学区和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实施。

)建立招生督查制度。学合相关部门(单位)督查学校招生工作,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照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577-58877910、0577-58877908

(二)监督电话:0577-58877909

市教育局:65890963;    安阳教育学区:6580155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十、其他说明

(一)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和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学校公众号及宣传栏。本校网站为:http:// dsxx.rajyj.com/学校公众号:瑞安市毓蒙小学。

(二)本《实施细则》与学校原有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瑞安市毓蒙小学(东山小学)   

                          202361

 

附件:

1.安阳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划分

2.2023年安阳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3.2023年安阳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计划

 

 

 

 

 

 

 

 

 

 

附件1.

 

安阳教育学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划分

 

(一)初中学校施教区

1.玉海实验中学:

1)瑞湖路以南施教区:东至瑞湖路环岛(向南)—商城大道,南至环城河(向西)—吊桥头—解放中路—虹桥南路—沿江东路(向西)—外滩佳园5幢东侧道路—滨江大道(向西),西至飞云江,北至瑞湖路。

2)瑞湖路以北施教区:东至沙河路,南至瑞湖路(向西)—永久机电学校,西北至小横山脚(南侧)—沙河新村北首河涧;西门村、瓦窑村、城北村、周岙村的原村民;香山美邸小区。

3)北麂乡各村村民,原北龙乡各村村民。

2.滨江中学:

1)高架桥以西施教区:东至瑞祥大道高架桥,南至滨江大道,西至外滩佳园6幢西侧道路—沿江东路(向东)—虹桥南路(向北),北至解放中路—吊桥头—环城河(向东)—塘河。

2)高架桥以东施教区:东至拱瑞山路,南至烟墩山北侧—西侧,西至瑞祥大道高架桥,北至隆山路;聚鑫城小区。

3.锦湖中学:

东至万松山西侧(向南)—瑞安十中北侧、西侧围墙,南至瑞湖路,西至沙河路(向北)-沙河新村北首河涧-小横山脚(东侧),北至集云山。小横山村、进星村。

4.潘岱学校(初中部)

潘岱街道所辖各村(社区)。

5.东山学校(初中部):

东山街道所辖各村、社区(不含毓蒙中学施教区)、香水美寓小区。

6.上望中学:

上望街道雅儒村、蔡宅村、林西村、林东村、薛前村、薛后村、黎村、永光村、东沿村、横堂头村、新桥头村、界路头村、北隅村、南隅村、八十亩村、新村、桃花锦园小区。

7.广场中学:

上望街道九一村、九二村、九三村、东安村。

说明:锦湖中学、潘岱中学与玉海实验中学的施教区入学对象,东山学校(初中部)与滨江中学的施教区入学对象,上望中学与广场中学的施教区入学对象,可按规定条件和批次实行双向选择。

 

(二)小学施教区

1.玉海中心小学:

东至新街—会文里—水心街—横塘桥巷—南城街—虹桥南路—沿江东路—外滩家园5幢东侧道路,南至飞云江,西至解放南路—南门渡口,北至解放中路—西小街。包括:

1)南门社区:东至邮电南路,南至沿江东路—南门渡口,西至解放南路,北至解放中路。

2)沿江社区(部分):东至外滩家园5幢东侧道路,南至飞云江,西在南门渡口,北至沿江东路。

3)浦后社区(部分):东至新街—会文里,南至范大桥街,西至邮电南路,北至西小街。

4)虹南社区(部分):东至会文里—水心街—横塘桥巷—南城街—虹桥南路,南至沿江东路,西至邮电南路,北至范大桥街。

注:新街单号(西侧)入学对象可与虹桥路小学实行双向选择。

2.玉海二小:

东至邮电北路,南至解放中路—解放南路—飞云江,西至西前街—西山脚(西)—原自来水厂西侧小巷,北至环城河。包括:

1)云江社区:东至解放南路,南至飞云江、西至西前街,北至西山脚(北)。

2)殿巷社区:东至邮电北路,南至解放中路,西至仓前街,北至环城河。

3)西门河头社区(部分):东至仓前街,南至西山脚—飞云西前街—飞云江,西至西山脚(西)--原自来水厂西侧小巷,北至环城河。

3.虹桥路小学:

东至商城大道—三圣门交界,南至—沿江东路—虹桥南路—南城街,西至横塘桥巷—南堤街—会文里—新街,北至东小街—虹桥南路—龙首桥—环城河。包括:

1)浦后社区(部分):东至虹桥南路,南至所坦街,西至新街—会文里,北至东小街。

2)虹南社区(部分):东至虹桥南路,南至南城街,西至横塘桥巷—南堤街—会文里,北至所坦街。

3)东门社区(部分):东至环城河,南至沿江东路,西至虹桥南路,北至龙首桥。

4)硐桥社区:东至商城大道—三圣门交界,南至沿江东路,西、北至环城河。

注:后垟村村民子女可到虹桥路小学就读。

4.滨江小学:

东至瑞祥大道,南至飞云江,西至外滩家园6幢西侧道路,北至沿江东路—隆山脚(南)。包括:

1)望江社区:东至瑞祥大道,南至飞云江,西至商城西路,北至商城南路。

2)滨江社区:东至商城西路,南至飞云江,西至虹桥南路,北至沿江东路。

3)沿江社区(部分):东至虹桥南路,南至飞云江,西至外滩家园6幢西侧道路,北至沿江东路。

4)三圣门村。

5)聚鑫城小区。

5.解放路小学:

东至商城大道,南至环城河,西至环城河—科技大楼西侧—万松路—后垟河,北至瑞湖路。包括:

1)后垟社区:东至周松路,南至万松路,西至后垟河,北至瑞湖路。

2)凤山社区:东至商城大道,南至万松路,西至周松路,北至瑞湖路。

3)东丰社区:东至商城大道,南至环城河,西至环城河、科技大楼西侧,北至万松路。

6.红旗实验小学:

1)瑞湖路以南:东至后垟河,南至万松西路—原自来水厂西侧小巷—飞云西路—飞云江,西、北至瑞湖路。

2)瑞湖路以北:东至沙河路,南至瑞湖路,西至小横山村,进星村(村民),北至沙河新村。

包括:西门村、瓦窑村、城北村、小横山村、西门河头社区(原竹排头居民区、西河头居民区)、西河小区、花园新村、沙河新村。

注:进星村原村民子女可到红旗实验小学就读。

7.锦湖实验小学:

东至万松山西侧,南至瑞湖路,西至沙河路,北至西岙及原横山各村。

注:第一桥村原户村民子女(瑞湖路以北)可与红旗实验小学实行双向选择。

8.隆山实验小学:

1)塘河以北:东至安阳路,南至温瑞塘河,西至瑞祥大道,北至万松东路。

2)塘河以南:东至拱瑞山河—隆山路—拱瑞山路,南至烟墩山北、西侧—元隆山庄,西至隆山公园东、北侧—商城大道,北至温瑞塘河。

9.锦湖二小:

锦湖街道进星村

10.潘岱学校(小学部):

    潘岱街道所辖各村(社区)。

11.上望一小:

上望街道林东村林西村界路头村,雅儒村、新桥头村。

12.上望二小:

上望街道薛前村薛后村东沿村黎明村永光村。

13.广场实验小学:

上望街道九一村九二村九三村东安村。

14.上望四小:

上望街道北隅村南隅村八十亩村新村横堂头村桃花锦园小区

15.上望五小:

上望街道蔡宅村

16.毓蒙小学(东山小学

 

 


附件2

 

2023安阳教育学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对新居民服务管理,保障瑞安新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充分合理利用教育资源,规范有序推进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满足持有居住证的新居民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需求,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文件及《瑞安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瑞委办发〔2015〕7号)《瑞安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工作的通知》(瑞流口联席办〔202310号)2023年瑞安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瑞教义〔2023〕?号)附件4精神,结合学区实际,特制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以公办学校接受为主”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新居民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确保招生过程公正,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条件

2023年起,安阳教育学区范围内(包括玉海街道、安阳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及北麂乡,下同)新居民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申请入学,实施“居住证+积分”分批招生制度具体需符合两个条件:①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入学报名前申请取得我市《浙江省居住证》;②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从业证明

、时间安排

负责单位

主要内容

时间安排

市教育局

已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网络报名

(未成功申请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不能参加网络报名)

初中:6月2日—4日

小学:6月5日—7日

教育学区

符合条件但尚未取得积分的新居民

子女线下现场报名

6月8日—9日

教育学区

资格信息查验公示部门联合查验结果

619—26

教育学区

公布统筹名单

628

公办学校

发布新居民子女录取名单

73

、招生流程

(一)申请积分。新居民在其子女入学当年5月份前(具体时间见《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工作的通知》(瑞流口联席办〔202310号),到居住证办理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新居民服务机构登录“瑞安新居民”微信公众号积分申请系统申入学积分

(二)网络报名。已成功申请取得入学积分的新居民子女,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网络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方法,参见新居民子女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将于“瑞安教育发布”或其他媒体发布

未取得积分但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教育学区参加线下现场报名。

(三)查验信息。已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和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进行联合查验核实。未取得积分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和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联合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查验核实。

(四)分批拟录取。学区根据新居民子女入学积分高低,及学校剩余学额情况进行分批录取第一批居住地学校录取,学区根据新居民居住证地址及居住地学校剩余学额,按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居住地学校无法录取的,参加第二批招录。第二批学区学校录取,学区根据辖区学校剩余学额统筹安排;学区内学校无法录取的,参加第三批招录。第三批跨学区学校录取,学区本辖区学校无法满足需求,根据其他教育学区学校剩余学额情况,协调跨学区统筹录取。

符合条件但未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由学区统筹安排。

)拟录取名单公示。学区将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拟录取统筹名单在学区网站及宣传栏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结果公布及入学报到。学区和相关学校公布录取统筹学生名单。被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其他说明

(一)本实施办法设定的招生条件,适用于新居民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新居民子女报名民办学校按照2023年瑞安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瑞教义〔2023附件4执行。

(二)学区在录取统筹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后,再统筹未取得积分但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统筹安排依据新居民积分高低、居住和就业地址等条件,安排其子女到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优先安排取得积分且综合积分在全市前100名的新居民子女,到温州市级办学水平二级及以上学校就读。 

新居民人才子女,按2023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瑞教义〔2023)附件6执行;瑞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新居民子女,申请积分时其居住登记时限放宽到入学当年的4月底前取得。

(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2023年将在高楼镇中学和湖岭镇第二小学潮基校区两校进行试点)依次招录施教区内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少年后,剩余学额优先安排新居民子女报名入学。新居民子女自愿申报,按积分排名和无积分摇号录取。之后,尚有空余学额时,安排瑞安市域范围内其他学生入学。

学区根据辖区学校招生实际,在部分学校有剩余学额时,适当招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新居民子女①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入学报名前已申请取得我市《浙江省居住证》;②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从业证明。报名时间为6月8日—6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报名时带居住证明(<浙江省居住证>和<流动人口登记表>)、务工证明(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户口本及《儿童预防接种证》一年级新生)《学生基本信息表》七年级新生)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到东山学校(东山街道瑞光大道601号)进行现场报名 登记。经有关部门联合查验后,符合录取条件的按居住地址和学校剩余学额进行统筹安排

(六)新居民子女转学,参照本办法执行,做到应转尽转。

新居民要为其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部门联合查验信息时,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学生家长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社保、居住和就业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3:

 

2023年安阳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秋季招生计划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73

2930


瑞安市玉海中心小学

4

160


瑞安市玉海第二小学

4

160


瑞安市虹桥路小学

4

160


瑞安市滨江小学

4

160


瑞安市解放路小学

3

120


瑞安市红旗实验小学

6

240


红旗实验小学河埭校区

1

40


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

6

270


瑞安市锦湖实验小学

4

160


锦湖实验小学沙河校区

2

80


瑞安市锦湖第二小学

2

80


瑞安市潘岱学校(小学部)

2

80


瑞安市东山小学(毓蒙小学

4

160


瑞安市东山学校(小学部)

3

120


瑞安市东山学校(三小校区

1

40


瑞安市东山学校(四小校区

2

80


瑞安市上望第一小学

3

120


瑞安市上望第二小学

4

160


瑞安市广场实验小学

6

240


瑞安市上望第四小学

2

80


瑞安市上望第五小学

2

80


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部

4

140


二、七年级招生计划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51

2295


瑞安市玉海实验中学

20

900


瑞安市滨江中学

12

540


瑞安市广场中学

6

270


瑞安市锦湖中学

4

180


瑞安市上望中学

4

180


瑞安市东山学校(初中部)

4

180


瑞安市潘岱学校(初中部)

1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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